1854、出租车驾驶员一个考核周期届满,经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1855、违反法律,法规,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拒绝依法检查;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驾驶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20分。
1856、出租车驾驶员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所在地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
1857、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记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5分。
1858、出租车驾驶员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举报。
1859、出租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向车外抛物,吐痰或在车内抽烟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5分。
1860、出租车驾驶员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在考核周期内,对驾驶员在出租汽车服务中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运营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1861、出租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其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1862、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至0分时,在计至0分之日起15日内,到从业资格管理档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18学时的培训,培训学时不计入注册期内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1863、出租车驾驶员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共5种。
1864、出租车驾驶员累计注册时间满3年的,也应当接受不少于27个学时的继续教育。
1865、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为10分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
1866、出租车驾驶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且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续注册。
1867、有拾金不昧、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加3分。
1868、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行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5分。
1869、出租车驾驶员在注册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1870、申请人跨区域从业时,其全国公共科目免试,只需要补充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
1871、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应当在1年内完成不少于18学时的继续教育。
1872、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1873、出租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5分以下的,应当接受不少于18学时的培训。
1874、为保护出租车驾驶员隐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向社会提供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服务。
1875、出租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注册时间少于6个月的,其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最高为AA级。
1876、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1877、出租车驾驶员可以在核定的范围外从事经营活动。
1878、对有拒载、途中甩客行为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10分;对有议价、故意绕道行驶的,应当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5分。
1879、出租车驾驶员运营过程中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1880、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加强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的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
1881、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3年内全国有效,区域科目考试成绩3年内在考试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有效。
1882、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6年。
1883、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1分、3分、5分、10分、20分五种,扣至0分为止。
1884、出租车驾驶员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时,可以不携带从业资格证。
1885、取得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考核周期内未注册在岗的,仍需参加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1886、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区域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1887、出租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自取得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
1888、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1889、出租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
1890、继续教育周期自出租车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之日起计算。
1891、外地乘客乘坐出租车时询问驾驶员当地的风景名胜等与目的地无关的地方,驾驶员可以不予理睬。
1892、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到发证机关所在地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1893、出租车驾驶员注销注册的申请,应当在与出租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关系20日内向原注册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
1894、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携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3分
1895、出租车驾驶员私自改装、调整计价器造成计费失准的,扣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20分。
1896、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A级、AAA级、AA级和A级表示。
1897、违反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的,对出租车驾驶员一次扣分分值分别为________。
189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设置、喷涂、张贴出租汽车经营标志标识标志灯、企业标识、价格标签和监督电话号码等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____。
1899、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________。
1900、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计价器待租标志灯;卫星定位设备等车载运营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________。
1901、不积极配合处理乘客投诉或者纠纷的________。
1902、出租车驾驶员到从业资格发证机关核定的范围外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________。
1903、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________。
190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10分。
1905、出租汽车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乘客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乘客接受服务的费用的_____倍。
1906、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合格率达到_____。
1907、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车辆服务标志设置合格率达到______。
1908、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乘客满意率大于或等于_____。
1909、乘客到达目的地时,出租汽车驾驶员应锁住车门再收费。
1910、出租汽车驾驶员未取得出租汽车营运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并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获得、参与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或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等停运事件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_____分。
1911、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行为记录等作为_____的依据。
1912、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车容车貌合格率达到_____。
1913、行车途中,老年乘客因车速过快对出租汽车驾驶员小王提出不满,小王应该_____。
1914、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每万车公里小于_____次。
1915、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驾驶员仪容和行为举止合格率达到_____。
1916、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乘客投诉处理率达到_____。
1917、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未按规定随车携带有效消防器材的、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候客、揽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_____分。
1918、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载、故意绕道的,或擅自涂改、伪造、变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件上相关记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扣_____分。
1919、出租汽车经营者接到乘客咨询、投诉后,应该在_____内处理。
1920、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有拾金不昧行为的、有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加______分。
1921、出租汽车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计至0分的,应当在计至0分之日起_____日内接受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专项教育培训。
1922、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每百万车公里小于_____人次。
1923、出租汽车服务评价指标中,要求消防器材合格率达到______。
1924、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质量实行基准分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加分分值为5分。
- 1
- 2